上海市监局发布《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
张小虎
发布于 2023-08-07 14:56
8 月 7 日消息,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该局就《上海市网络零售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上海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及,直播营销平台利用算法技术,需要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基本的科学伦理,不得侵害公民基本权利以及企业合法权益。
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的,应当将其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广告投放记录等记入广告档案。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视频进行保存,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第八条,具体提及广告管理责任:
(一)记录、保存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广告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信息记录保存时间自信息服务提供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二)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三)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或者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
(四)不得以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手段阻挠、妨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广告监测;
(五) 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采取技术手段保存涉嫌违法广告的证据材料,如实提供相关广告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广告修改记录以及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信息等;
(六)依据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用户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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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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