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广告称阳过的优先录取,律师:涉嫌就业歧视
张小虎
发布于 2022-12-19 11:25
近日,北京一餐饮公司的招聘广告宣称“优先招聘新冠康复者”引发讨论。12月17日,该公司门店工作人员回应称,“招聘广告内容属实,可以根据核酸检测结果来应聘。”
“阳过的优先考虑”似乎逐渐列入为新的招聘条件。
例如河北石家庄一酒店招聘前台人员的招聘信息中写明,“会基础电脑操作、阳过的优先考虑”等条件。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我们这边很多人都阳了,如果没阳过,到时候上班了还得请假。”
此前,曾有企业招工要求“历史无阳”引发对有新冠感染史人员职业歧视的讨论。
而针对新冠康复者遭遇就业歧视等一系列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不得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等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对于近期出现的关于“阳过的”优先录用等招聘信息,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阳分析称,这些信息也同样涉嫌就业歧视。“就业歧视本质上就是制定影响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差异化条件,显然,‘阳过的员工’之条件设定对于‘未阳过的员工’就是不平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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