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出手,整顿“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现象
广告观察
发布于 2025-12-15 16:00
前段时间,小米因“小字”套路深陷舆论风波,并引发了大众对“大字吸睛小字免责”广告现象的广泛讨论和吐槽。
为了让广告营销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为一个月。

图源:新华社官博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广告是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但近年来部分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不仅加剧“内卷式”竞争,更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典型问题包括以量身定制的研究报告为依据进行“萝卜坑式引证”,人为制造 “首创”“第一”等宣传噱头,以及采用 “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策略,刻意突出商品或服务卖点,却显著弱化可能影响消费决策的不利信息。
此次起草的《指南》征求意见稿针对性细化了“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的核心概念,明确了广告引证内容需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及合规要求。同时,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宣传用语是否属于违法绝对化用语作出回应,并进一步明确了引证广告中广告经营者的认定标准及法律责任,为后续执法监管提供更清晰的依据,推动广告营销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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