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森买到过期2天牛奶,店员称赔钱会被开除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一直以来,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
但近些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时发生,且不说“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毒大米”“痩肉精”“病死猪肉”等问题,很多品牌乃至店家连基本的卫生健康情况难以保证。
比如当下大热的奶茶经济,时不时就有奶茶店被曝出饮品中发现蟑螂、苍蝇甚至是不明物体,让人胆战心惊;亦或是过期食品,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近日,有一位消费者在线上中百罗森下单买的光明牛奶,提货后发现已过期两天。牛奶生产日期是11月17日,保质期为7天,但下单时间在11月26日,也就是说当天下单到拿到货,时间线都指向了罗森工作人员的失职。
这件看起来再小不过的事情,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店员没有及时把过期产品清理出来,本身有过错很可能被开除。
有网友表示,罗森卖这么贵,罚点活该
也有网友表示,店员每天要整理产品工作量很大,没有清理赶紧过期产品很正常,大家都容易,没必要让人把工作丢了。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有相似的经历
本身牛奶的保质期一般都比较短的,之所以短是也是因为牛奶变质不仅没有应有的营养价值,且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还是有一定的危害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然而当该消费者同店员沟通维权,店员表示可以退货,赔钱会被开除,协商无果后该消费者无奈接受退单。
罗森官方暂时未给出回应,不过照着这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罗森应该不会不知道。
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问题,面对店员的这种操作,会坚持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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