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 | 中山一美容医院擅自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张小虎
发布于 2022-08-11 17:30
近日,中山美南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罚款1万元。
当事人在未经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新氧网、更美网等平台账号发布多条医疗广告,涉案广告均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广告。
涉及虚假内容为:
瘦身:“立体环吸 分层多维立体祛除多余脂肪,针对性减去局部赘肉,想瘦哪里就瘦哪里”、“【除皱瘦脸】【国产瘦脸100U】咬肌克星自然对称 上镜小V脸”。
脱毛:“【激光祛斑】【祛斑之王S10】淡斑焕肤 白皙透亮 解决万斑问题 雪白美肌”、“【激光脱毛】【比基尼修型1次】光洁嫩肤 清爽干净 告别毛渣”
眼睛:“只需一次手术改变小眼睛命运”
丰胸:“脂肪丰胸四大优势 取材自身无排异反应 创伤小恢复时间短 手感逼真形态自然 术后不影响哺乳”
皱纹:“爱笑的姑娘更显老?爱笑的女孩除了运气不错,还容易长动态纹,如果放任不管,就会慢慢形成静态纹,长久地停留在脸上”【玻尿酸导入】重获婴儿肌”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虚假广告医美广告发布违法广告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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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4A圈资深广告狂,喜欢研究创意,爱聊广告的所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