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然护肤品牌母公司年内两次违反广告法被罚
广告观察
发布于 2023-10-10 13:03
天眼查显示,近日,甄然护肤品牌母公司北京美丽臻颜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款2000元。
根据处罚信息,自2021年3月起,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店铺“甄然旗舰店”销售“甄然高保湿玻尿酸原液次抛补水安瓶舒缓保湿精华液2ml*100支”产品时,在产品销售页面“宝贝详情”处的广告宣传中写有“原料成分:玻尿酸 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主要成分 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钠交联聚合物”等内容。
经查明,上述产品实际成分为“水,丁二醇,甘油,透明质酸钠,水解透明质酸钠,透明质酸钠交联聚合物”,但当事人在宣传内容中未展示产品成分中包含有水、丁二醇、甘油。
因此,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当事人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00元。
年初,北京美丽臻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京东平台“甄然官方旗舰店”的店铺上发布的甄然角鲨烷高保湿面霜(滋润型)广告中含有“成分天然无添加”等字样,因“成分天然无添加”内容虚假,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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