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因违反广告法,被罚20万元
广告观察
发布于 2023-08-17 17:45
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罚款2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此前在盒马应用程序上销售多款婴幼儿奶粉产品时,在商品详情页广告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0-12个月龄婴儿食用。
但发改农经[2019]900号《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
基于此,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盒马上述广告宣传行为,向新生儿父母传递了错误的抚育信息,使他们以为配方奶粉喂养优于母乳喂养,给母乳喂养推广和普及带来障碍。
因此,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盒马违反广告法中“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之规定,罚款其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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