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发布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
《专项规划》规定,全市将划分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设置区域、限制设置区域和允许设置区域。政务区域、文物保护区域、生态保护区域将严格控制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商业区域内鼓励设置形式丰富多元、体现特色活力的户外广告设施。
《专项规划》列出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负面清单。户外广告设施不可妨碍他人生产生活。如播放声音;利用激光投影广告设施在居住建筑投影广告,或者未经产权人同意在其他建筑投影广告;在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100米范围内,正向面对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设置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遮挡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筑的通风、采光。
在交通安全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立交桥、人行过街桥、铁路桥等桥梁,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在建筑物顶部或者超出建筑物顶部,不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同时,清单还列举了多种严谨的情形。如不可妨碍机场、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等交通场站的安全运行。不可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对行人、驾驶员产生眩光等。
1、该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4A广告网观点或立场,文章为作者本人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2、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info@4A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