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内容“碰瓷”国家机关,华居智能被罚40万元
“碰瓷营销”可谓是营销学中的经典战术,借助影响力深远的品牌以及资源来借力打力,是个不错的选择。尤其是营销内卷愈演愈烈,碰瓷营销玩得好也能大行其道。
就怪这样一滩流量推着那样一滩流量,上有点击量在作祟,下面企业盘算着口碑的小天平:批评之声太少,这波碰瓷不亏。
有意思的是,碰瓷营销也分高低,有些一眼便知万人唾,比如去年的宝洁因“女人脚臭是男人的5倍”等广告被罚款70万元;有些是行业惯用啼笑皆非,比如手机圈常年diss苹果,理想汽车刚刚喊话库里南。
不过这些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不过让小编没想到的是,竟然还有品牌敢碰瓷国家机关,何其大胆何其无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物联华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居智能”)违反广告法及不正当竞争法被罚40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2017年12月12日至2022年10月20日期间,华居智能在微信公众号“华居智能科技”发布题为“【办公案例-水利部】”的文章,文章标题中包含“水利部”字样。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20日期间,华居智能在官网“关于我们”模块下方发布宣传视频,在视频第2分27秒的时候展示有标示“水利部”字样的图片,在官网“项目案例”模块中亦发布标示“水利部”字样的图片。华居智能上述案例实际服务对象为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且发布的上述内容中标注的“水利部”为国家机关。
与国家水利部挂钩,瞬间企业档次就上升了不知道多少个等级,文字游戏的精髓算是被玩活了。
从企业意图来看,这波借助水利部为自己增加赢得市场的筹码,确实是一个提升合作方、消费者信任的方式,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广告不得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与此同时,2019年12月至2022年10月20日期间,华居智能在官网 “华居历程”模块中描述“2017成为苹果旗下独家智能家居品牌”,实际该公司并非苹果旗下独家智能家居品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息指出,华居智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现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40万元。
营销之于企业,如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获得流量和销量的方法上,弄虚作假永远也不可取。比起碰瓷,好的产品永远是品牌吸引消费者的最佳工具,也是企业屹立不倒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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