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广告门”案,即将开庭
12月14日消息,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件将于12月20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比亚迪官方发文称,李娟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自有资源试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后经调查发现,李娟等人租赁办公场所,对外声称是比亚迪派出机构,同时李娟冒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的身份,伪造比亚迪多枚公章,以比亚迪的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
“广告门”事件最早由比亚迪的一份声明引爆。
2018年6月,比亚迪上海子公司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有单位或个人伪造该公司司印章、冒用该公司名义开展广告宣传类合作业务。并且表示,犯罪嫌疑人冒用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与该公司无关,请受害单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7月,比亚迪又在其官方新浪微博上,发布了《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声明提及的重点为,一个叫做“李娟”的人,和一个名为“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司,使用假冒的公司域名邮箱以及伪造的比亚迪公章,并以比亚迪排除机构的名义,与多家单位与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
比亚迪起初强调称已经报警,并且表示涉及到的广告宣传和投放类合作,“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但很快,更多的广告公司李娟以比亚迪华东区大总的名义招揽合作,30多家广告公司帮比亚迪在多个地区做经销商活动及广告投放,涉及欠款或高达11亿元。而另一方面,李娟又以“上海雨鸿高管汪晓婷”的身份,与比亚迪达成合作,其中就包括赞助英超足球俱乐部阿森纳这一项目。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李娟未经比亚迪公司许可,擅自设立“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办公室”,自称负责人,使用私刻印章与几十家广告商签订比亚迪品牌广告推广合同,未付的款项高达2.47亿。
而李娟获取利益的方式,是冒用比亚迪的名义,许诺高息回报,以向与比亚迪品牌有关的广告项目垫资等为名,诱骗上海霜阳、上海睿思哲等在内的公司钱款1.75亿。这些款项最终流向了李娟指定的公司,部分用于支付前期广告合同,部分用于其运营开支、个人使用、购买房产等。
根据法院判决,上述刑事案件最终因李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其他公司名义与被害单位签订合同,骗取钱财1.75亿元,数额特别巨大,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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