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老板女儿幼时肖像做包装,未成年广告代言人引热议
张小虎
发布于 2023-05-09 17:25
近日,一则“三岁女童已经成创始人”的文字和图片在网上流传,引发普遍关注。在肖像下面印有“余某某®”的注册商标。辣条生产厂家为汝州市某飞食品厂。
帖子图片显示,在辣条包装袋的商标上面,印有一名女童的肖像。
儿童肖像印在包装袋上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调侃说“儿童企业家”“幼儿园园长也得叫她一声余总”“余总,和你做朋友有辣条吃吗”。也有网友觉得不妥,“好可爱,这个老板很爱自己的女儿,但还是有点不妥,看起来有点不情不愿”“看起来有点生气的样子。”对于儿童肖像的出处,有网友猜测“有没有可能是创始人小时候的样子”...一时间众说纷纭,没有准确消息。但无疑,这家辣条火了,在网上已经有了一定的热度。
不久,辣条厂家所在辖区河南省汝州市上庙市监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未成年人肖像是食品厂负责人的女儿两三岁时候的照片,现在已经十几岁了。”
同时,负责人回应道,目前不能简单定性其涉嫌违反《广告法》中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未成年人做广告代言人的规定。并将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市监局咨询这个情况。
对此,你认为该广告违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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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4A圈资深广告狂,喜欢研究创意,爱聊广告的所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