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翻车被鲁迅家属发律师函,乐乐茶发文致歉
朋友们,乐乐茶近日与译林出版社联名打造的新品“烟腔乌龙”大家都听说了吧?
一开始网友们只是好奇,乐乐茶在包装上引用鲁迅的形象是否经过鲁迅的同意;再到后来,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老烟腔,新青年”这个广告语不尊重鲁迅;再到鲁迅家属给乐乐茶发律师函,这层层爆破的发展情节,也似乎像我们宣告了乐乐茶这回是彻彻底底翻车了。

乐乐茶联名海报
4月28日,乐乐茶官方公众号4月23日的联名推文已经删除,其他官方渠道的宣传文案同样不见踪影。
虽然乐乐茶下架了所有关于老烟腔和鲁迅的物料,但是并没有公开致歉。
4月29日,针对乐乐茶联名鲁迅引争议 ,鲁迅长孙、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先生称,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已向乐乐茶及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译林)发出律师函。

鲁迅文化基金会发布律师函
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之要求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后立刻停止侵害鲁迅肖像权的行为;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日内,连续10日在相应国家级媒体及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最后,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应在收到本函后即与本律师联系相应赔偿事宜。
4月29日,乐乐茶发布声明,就“侵害鲁迅先生肖像权”一事对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亲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致歉。全文如下:

乐乐茶致歉声明
乐乐茶这件事,不难发现,“跨界”联名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够把握好机会,会产生“1+1>2”的效果,但是如果不能把握好,则会像乐乐茶此次联名一样翻车,损害消费者对企业的好感度。
其实近几年来,“跨界”联名。不同品牌之间相互合作,各类品牌与不同IP合作,跨越了产品类别的界限,推出融合双方元素特征的产品,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眼球。
虽然这些联名中不乏成功案例,但联名“翻车”也在提醒各个品牌、企业:联名产品不能“越界”。不能“越界”,不仅仅指不能试图触碰法律红线,更指不能为了热度,而忽视基本的文化乃至民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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