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ike脱毛仪广告再翻车,被罚37.5万
张小虎
发布于 2022-12-22 14:43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被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7.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在天猫平台上开设有“Ulike官方旗舰店”店铺销售脱毛仪。当事人在店铺广告页面中使用“已帮助300万+用户成功脱毛”“无蓝宝石灼热刺痛热损伤非冰点脱毛光到达皮肤的温度是70°C~100°C”等表述。事实上,上述表述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的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述广告页面系当事人制作后发布,广告费用共计12.41万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对广告页面进行了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浙江由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以37.5万元罚款。
此前,因广告语中出现“没有蓝宝石,我不脱”内容,Ulike被质疑发布低俗广告打擦边球,后Ulike关联公司杭州由莱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则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Ulike脱毛仪广告“没有蓝宝石,我不脱”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同时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Ulike不止一次在广告宣传上“翻车”。
2021年,Ulike脱毛仪打出“Ulike高级,高级女人用高级的”口号,不少消费者认为,这种口号涉嫌物化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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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4A圈资深广告狂,喜欢研究创意,爱聊广告的所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