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古酒”商标被宣布无效,因形象标识易被误认
张小虎
发布于 2024-02-07 11:30
近日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近期审理的一起“三星堆古酒”商标行政纠纷案,二审获维持,认定“三星堆古酒”商标应予以无效宣告。
据知识产权法院消息,“三星堆古酒”商标于2020年9月21日被核准注册于第33类“白酒”等商品中,后被某古公司取得。而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简称三星堆博物馆)则在2010年4月16日和2010年4月19日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了“三星堆及图”商标,该商标于2021年9月28日获得核准注册。
图源:中国商标
三星堆博物馆于2022年2月18日针对“三星堆古酒”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主要理由包括“三星堆古酒”商标与三星堆博物馆的“三星堆及图”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三星堆古酒”商标损害了三星堆博物馆对“三星堆”享有的在先字号权;
“三星堆古酒”商标带有欺骗性,损害了公共利益,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本案中,“三星堆古酒”商标由汉字“三星堆古酒”组成。其中,文字部分“三星堆”系我国迄今在西南地区发现的范围最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古国、古蜀文化遗址。“三星堆”经过三星堆博物馆的长期宣传,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与三星堆博物馆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三星堆古酒”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特点等产生误认,故而“三星堆古酒”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之情形。
三星堆古酒三星堆古酒商标三星堆古酒商标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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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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