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焕新广告违反广告法,被罚3万元
广告观察
发布于 2023-07-06 10:32
企查查APP显示,7月5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被罚款3万元。
违法事实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在网站“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主页页面为其推出的iPhone年年焕新计划发布广告。广告中有“如欲加入iPhone年年焕新计划,只需购买指定新款iPhone,并在同一笔交易中加购AppleCare+服务计划,即可加入其中”等内容。
但经过调查发现,在实际执行时,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不可与商务折扣同享,与广告宣传内容不符。
原来是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将上述限制条件写于跳转页面的“参与iPhone年年焕新计划,你即同意下述条款与条件”,未在主页广告中予以标明。
因此,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责令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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