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pe设计抄袭,耐克起诉索要赔偿金
近日消息,耐克在纽约地区法院向日本品牌BAPE提起诉讼,理由是对方抄袭了耐克的专利设计,要求 Bape 赔付因侵权所获利的利润以及销毁侵权鞋款。
耐克认为,BAPE已推出的多款产品抄袭了耐克空军1号、Air Jordan 1等经典鞋型的设计。“BAPE目前的鞋款围绕着复制耐克的标志性设计。这种复制行为在过去和现在都是不可接受的。BAPE的侵权行为已对耐克造成重大威胁,耐克现在必须采取行动维权。”
因此,耐克要求法院下令禁止BAPE继续出售相关侵权鞋款,并向其索要相应赔偿金。
与此同时,阿迪达斯也打起了侵权官司,认为美国时装品牌Thom Browne近些年使用的“四道杠”条纹设计对品牌经典的“三道杠”设计形成侵权。
Thom Browne则认为条纹是时尚圈内非常常见的设计元素,并不构成侵权,“阿迪达斯是运动品牌,Thom Browne则是高端时装,双方并不是直接竞争对手。而且,无论是外观设计还是产品质量,Thom Browne的产品都要优于阿迪达斯。”
最终,陪审团认定,Thom Browne所使用的“四道杠”条纹对阿迪达斯的“三道杠”条纹并不构成侵权。阿迪达斯在这场开年官司中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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