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机舱播放健脑丸广告,被质疑虚假宣传
一款药品可以提高记忆力,还能改善认知障碍?近日,一起关于东方航空机舱广告的争议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
视频中,拍摄者自称5月中旬乘坐东方航空航班时,发现座椅靠背上张贴的健脑丸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认为这可能涉嫌欺骗老年人的行为,将此情况拍摄记录。

图源:网友视频截图
视频显示,广告上用标红大字写着“提高记忆力”“改善老年轻度认知障碍”,在左下方小字标注“禁忌尚不明确”“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视频中,拍摄者提出观点:“这些都不明确,就敢给老年人吃吗?东航刊登广告不审核不把关吗?”向该航班机组人员反映该情况后,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我们这个部门负责的,我们此前未关注到,会向公司进行反馈”。
随后,这位拍摄者在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视频,引起众多网友讨论留言。部分网友表示,在其他平台也看到过这种广告,应该是审核合格的产品,但更多网友对广告语中描述的功效是否真实提出质疑。
这种功效用词是否属于夸大宣传?是否属于诱导消费购买?
对此,广告业内人士表示,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第五条,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为准。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而健脑丸广告中“提高记忆力”“改善老年轻度认知障碍”与说明书专业用词相混淆,夸大了药品实际的主治功能和适应症,欺骗、诱导消费者,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该专业人士还提出,药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非处方药标识(OTC),在视频中也同样未有提示标语。
另外,《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航班座椅此类平台不符合刊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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