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炎洁辱女虚假广告被罚130万元
张小虎
发布于 2022-08-19 09:35
8月18日下午,邓高静律师发文称妇炎洁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案的处罚决定已作出,具体决定如下:广告主妇炎洁(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广告经营者(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共被处罚款130万元,其中妇炎洁被处罚款50万元,慧康公司被处罚款80万元,涉事广告有3个违法行为。
1、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广告法第9条)
2、广告引证内容没有来源(违反广告法第11条)
3、美白粉嫩效果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第28条)
截止今日,宝洁、妇炎洁、711三家知名企业发布侮辱女性广告的行政处罚结果都出来了。
具体结果如下:
1、妇炎洁及慧康公司因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被樟树市市场监管局罚款共130万元
2、宝洁因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被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罚款70万元
3、711门店因发布“她不醉没机会”的违法广告被茂南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5万元
对此,邓高静表示“尊重女性,不只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发布侮辱女性的违法广告,可不是一句道歉或者删除广告就能完事的。”
希望各商家都遵守法律、尊重女性,用高质量的产品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让消费者为高质量的产品买单,而不是商家为侮辱女性的违法广告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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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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