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告宣传问题,北京二锅头酒业被罚20万!
4A君
发布于 2022-12-02 17:5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于近日公布了关于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通告。
通告显示,二锅头酒业生产的“永丰牌”42度北京二锅头(黄龙)白酒、42度北京二锅头(出口型小方瓶)白酒、北京二锅头小粮窖42度等多款酒瓶瓶身、酒盒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字样,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并处罚2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就组织起草的《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
此前,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因为虚假广告宣传被罚。
具体事由为,该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称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发新酒品,融合一带一路形象元素共同设计产品外观、包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开放司致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批准设立或指导发起“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针对该机构所涉及商业营销宣传问题,请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当事人未核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即开始生产标注“一带一路”字样的灌装白酒。当事人生产的涉案酒品的酒瓶、酒外包装盒、外包装箱、手提袋等包装物标注“一带一路”标志,应认定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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