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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苏啤酒“高仿”乌苏啤酒,被判罚208万元

广告观察
2024-03-0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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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乌苏啤酒公司自2016年起至今,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的包装装潢,红罐装乌苏啤酒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申请注册“鸟苏NIAOSU”商标,并委托其他公司生产、销售与原告红罐装乌苏啤酒500ml近似的“鸟苏”牌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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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头条新闻


法院将被诉侵权“鸟苏”啤酒的包装与原告红罐装乌苏啤酒进行比对,两者虽然存在细节元素的差异,但均以红色作为主要包装底色,商标使用方式、商品名称、商品形状、标识位置、净含量等文字信息及其排列布局基本相同,整体高度近似。


因此,南京中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鸟苏”啤酒使用的标识与原告的涉案注册商标相比较,两者极为近似,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双方属于同业竞争者,被告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臆造了高度近似的“鸟苏”作为企业字号,“搭便车”的主观意图明显,侵权人极力攀附模仿红罐装“乌苏”啤酒,生产和销售红罐“鸟苏”啤酒,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上,南京中院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要求的208万的赔偿请求。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江苏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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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乌苏”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的审理情况,法院判决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8万元、消除影响,公司停止使用“”字号。“乌苏啤酒与“啤酒商标对比图南京啤酒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新疆啤酒公司的企业字号“乌苏”在其成立时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据此,南京中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新疆乌苏啤酒公司的诉讼请求。
发源于新疆的乌苏啤酒作为2023独库公路通车接赞助商,推出风景罐系列啤酒,以新疆两大硬核公路独库公路和盘龙古道为设计灵感,以此支持新疆当地旅游事业发展。0.
乌苏的底层心理机制,是激发了人们过度的展示欲和胜负欲,所以抽取了乌苏啤酒多年来累积的品牌资产「大」,从「大」出发,贯穿人、货、场与品,延续乌苏啤酒的猛烈与激昂。在受众定位上,依旧锁定那群主张「爱拼才会赢」的狠人。
近年来,啤酒+烧烤的组合似乎已成为“大众官配”。在这样的饮食趋势下,酒企加码餐饮赛道,也成为企业开拓线下场景的主流方式之一。 正是基于这一趋势,乌苏啤酒的首家烧烤体验店乌苏?烤(又称“乌苏大大大烤”)近日在上海静安大悦城北座顶楼正式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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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名度提升,吴京正能量的屏幕形象以及商业价值,尤其被消费品牌青睐。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就有飞鹤奶粉、红牛、百草味、乌苏啤酒、中兴手机等品牌先后官宣吴京作为代言人。日前,国产汽水品牌大窑宣布,2023年将与实力派演员吴京再度合作,并发布了一则吴京携手大窑汽水拜年的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