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依规严打“蹭热点”,思美传媒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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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01-09 10:10
1月8日,思美传媒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公司对互动易提问的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情况,并构成误导性陈述事项,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同日,深交所官网也发布了对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的纪律处分决定,决定对公司及李子木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图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文件指出,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内容,未准确、完整揭示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具体影响等,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误导,导致股价大幅波动,造成不良影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思美传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7.1.1条、第7.5.2条、第7.5.3条的规定。
思美传媒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子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4.4.2条的规定,对思美传媒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子木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思美传媒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被行政处罚思美传媒时任董秘李子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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