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隐私监管机构对广告分析提出新限制
广告观察
发布于 2023-11-28 09:33
周一,加州隐私监管机构提出了一项提案,可能限制公司使用第一方数据进行广告分析。
据介绍,该规则草案将禁止企业在未经用户选择同意的情况下,利用 13 岁至 15 岁用户的个人数据来分析他们的行为广告目的。
该机构在声明中表示,拟议的规则将要求从事“行为广告”的公司为消费者提供选择不进行分析的能力。
截止目前,该提案没有定义“行为广告”,且机构的发言人拒绝回答有关拟议法规的问题。
代表广告组织的 Venable 律师事务所律师Stu Ingis表示,鉴于当今的大量广告都是由数据推动的,要求出版商允许人们选择不出于广告目的进行分析,“基本上将允许人们选择不做广告”。
他表示,更重要的是,对第一方数据使用的限制可能与法律中仅要求公司允许人们选择不出售或转让其数据用于跨情境行为广告的部分相冲突。
但隐私倡导者、电子隐私信息中心诉讼主任约翰·戴维森指出,加州的隐私法明确指示州隐私机构发布有关自动决策的法规。
他补充说,要求公司允许选择退出的规则仍然允许出版商向消费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广告。
周一公布的其他潜在法规将赋予公共场所的消费者选择不通过生物识别技术(例如面部识别和语音识别)、车牌识别、自动情绪评估、位置跟踪器和地理围栏等技术进行广告分析的权利。
据悉,加州隐私保护局将于 12 月 8 日开会讨论潜在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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