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擅自嫁接王琳凯代言广告,被罚20万元
广告观察
发布于 2023-10-08 11:28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与长沙某公司签订了明星王琳凯代言海昌品牌眼罩(非医疗器械)的权益明细。在收到王琳凯眼罩视频广告后,为利用王琳凯明星效应吸粉、引流,以宣传美瞳隐形眼镜,擅自将已审批的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广告嫁接于王琳凯拍摄的上述眼罩视频广告之前,并插入文字主题“和小鬼-王琳凯一起跟随海昌星眸追光系列,追光去!”等对外发布。
同时,于2022年1月17日开始在当事人的官方抖音号“海昌官方旗舰店直播间”对外发布嫁接广告。
上述视频广告已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王琳凯代言海昌美瞳隐形眼镜。
因此,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当事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海昌海昌擅自嫁接代言广告海昌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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