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经销商虚假宣传,被罚50万
张小虎
发布于 2022-12-15 16:35
12月15日消息,深圳中升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因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罚款50万元。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经营范围含品牌汽车【雷克萨斯(LEXUS)品牌进口汽车】销售、汽车整车维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等。
不久前,同样是深圳雷克萨斯销售点,深圳潮锋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深市监处罚〔2022〕稽229号显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上述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潮锋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相关零配件、机油、室内外装饰用品的批发、进出口;提供汽车技术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等。此外,作为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雷克萨斯品牌汽车的销售商,从事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售后服务和展览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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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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