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空反对针对儿童的行为广告限制
3 月 12 日消息,有消息称广告行业正在反对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一项提案,该提案实际上要求网站和应用程序运营商在向 13 岁以下儿童投放行为定向广告之前至少两次获得家长的选择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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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广告商协会周一在向该机构提交的评论中表示,“不必要且过于繁重的父母同意要求阻碍了儿童获得在线产品和服务。” “繁重的要求会导致同意疲劳,而不是为父母提供对与儿童相关的个人信息的有意义的控制。”
这些评论是对联邦贸易委员会去年 12 月提出的更新实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法规的回应。这项已有 24 年历史的法律禁止网络公司在未经父母许可的情况下故意收集幼儿的“个人信息”。
该法规最后一次更新是在 2013 年,当时 FTC 表示,“个人信息”一词不仅包括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还包括可以将儿童在多个网站或应用程序上的活动联系起来的“唯一标识符”——例如例如跟踪 cookie、设备序列号,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 IP 地址。这一更新实际上要求公司在向儿童发送行为定向广告之前获得家长的选择同意——这意味着根据儿童跨网站或应用程序的活动数据选择广告。
去年提出的修订将通过要求家长的双重选择来进一步限制行为广告。
首先,网络公司收集儿童的个人数据需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包括存储在cookie或其他假名标识符中的数据。接下来,公司在共享这些数据之前必须单独获得父母的同意,以便为儿童提供行为定向广告。
全国广告商协会写道,第二次选择加入的提议“没有必要,只会给家长带来额外的工作”。
该组织还敦促联邦贸易委员会继续允许公司使用儿童的唯一标识符进行上下文广告——广义上是指根据用户当时正在查看的内容提供的广告。
目前,该机构不要求公司在使用上下文广告的唯一标识符之前获得家长许可。
去年,当联邦贸易委员会提出修订时,它征求了公众对上下文广告规则的意见。
“鉴于当今上下文广告的复杂性,包括从用户收集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用来使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定位上下文广告,委员会是否应该考虑改变该规则对上下文广告的处理方式?” 该机构在其提案中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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