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集团使用问题地图,违反广告法被罚20万元
广告观察
发布于 2023-11-24 15:08
天眼查显示,近日,钱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因使用问题地图,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被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图源:天眼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7月10日与台州飞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网站建设服务合同》,委托其设计、制作集团官网,广告费用28800元。
当事人官网(http://www.qj-group.com)于2017年10月正式改版发布,网站首页进入服务中心模块后,出现的子页面使用了一张不完整的中国地图图片,图片上标有文字“营销网络,愿与全球有思想、有志向的各做伙伴携手发展,合作共赢”。
经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当事人使用的中国地图图片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其一,缺失南海诸岛范围线;其二,缺失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岛等重要岛屿岛礁。
据悉,当事人已于2023年7月3日进行了整改,删除了上述中国地图图片。

图源:钱江集团官网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通过自有网站上一幅中国地图图片对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进行宣传,实质是通过上述形式来宣传其在相关市场的实力,以此促进其产品的销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调整的商业广告活动特征,属于广告行为。
因此,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之规定。但鉴于案发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识较为深刻,及时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参考《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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