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回应郎朗吉娜代言一日游,网友:品牌更需提升产品质量
张小虎
发布于 2023-01-05 10:55
近日,浪莎官宣一天即取消郎朗吉娜广告合同一事在网络上引发讨论。
1月3日晚,浙江浪莎与郎朗、吉娜等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合同约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郎朗、吉娜为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第二天,浪莎股份公告称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刚刚公告,宣布二人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
1月5日,针对代言人“一日游”事件,浪莎回应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中还重点披露了双方的特别约定,即合作期间,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等。如因合作艺人言行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艺人方面需公开道歉,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
业内人士分析称,浪莎股份之所以考虑通过艺人代言的形式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与公司业绩的持续下滑有关。
据了解,此次合作浪莎内衣需支付代言费共计为275万元(含税),相当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2022年前三季度,浪莎净利润1004万元,而本次代言花费275万元。
对此,不少网友则认为与其在代言人上花心思,不如好好提升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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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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